干部离任要进行"生态审计" 今年在1个县(区)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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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干部离任要进行“生态审计”
南昌市今年在1个县(区)开展试点 明年全面推行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作为干部考核、任免重要依据
中国江西网讯 7月3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今年组织对1个县(区)实施审计(试点),各县(区)审计局参照组织开展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试点。2018年南昌市全面推行,建立和实行经常性审计制度。
审计对象
●任职1年以上、离任2年以内的县乡党政主要领导
据悉,南昌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主要是:任职年限在1年以上、离任时间在2年以内的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也可以根据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任职实际情况,探索开展任中审计。具体审计对象按照干部管理监督权限,由各级审计机关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确定。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原则,尽可能对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同步审计,也可以单独进行审计。
审计内容
●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前后所在地方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为基础,以其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主要审计以下内容: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生态红线考核指标、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包括耕地保护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生态保护红线、节能减排、环境质量、森林资源保护约束性指标等。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施行情况。包括禁止性、限制性、约束性政策要求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情况及执行效果,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决策制定及执行情况。
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对相关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事项审批、管理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合法性、管理有序性、使用有效性及生态环境保护状况等。
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收、管理和分配使用情况,相关重大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审计重点
●重点查处权力寻租、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南昌市提出,审计中要注意各地资源禀赋差异,突出重点资源,聚焦审计地方有代表性、典型性或者是管理上问题突出的自然资源开展审计。
要根据不同的资源类型突出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土地、矿产、森林等国有资源出让、使用过程中,管理部门、公职人员滥用职权、权力寻租、搞权钱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重点查处矿产资源等国有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污染等危害人民利益问题;重点查处在资源环境整治等项目中,骗取财政资金、克扣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等问题。
在审计过程中,还要及时反映各地在推进资源环境改革举措方面的好做法和存在的困难,注重从机制体制方面反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解决突出问题和推动长远发展的建议,促进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改革发展。
结果运用
●审计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南昌市要求,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通报、结果公告、整改落实、结果运用等制度,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审计结果。
对审计发现的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严重毁损自然资源资产和重大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事故,需要追究领导干部责任的,审计机关要按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同级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相关单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文/全媒体记者陈文秀 实习生陈学硕)